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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法治报-法治四川新闻客户端记者 曾昌文
3月17日,邛崃市大同镇周沟村第二微网格员向网格员张莉贤反映了一起疑似诈骗的实时“资讯”——当天上午,微网格员听见本村几位村民闲聊,村民邹某因欠本村另一位村民于某的货款无力偿还,欲将城里的商品房抵押给于某,下午就要签协议了。
张莉贤一听到邹某的名字就警觉起来。原来邹某曾因诈骗罪入狱服刑,出狱后曾私下将朋友的车辆抵押套现,哄骗父亲卖掉住宅并卷走全部房款……根据张莉贤掌握的情况,邹某早在2022年8月就将欲抵押给于某的商品房出售。既然不是房屋的实际产权人,又何谈抵押房屋偿还货款呢?众多线索叠加,张莉贤的心情瞬间凝重起来。
在微网格员的协助下,张莉贤和村两委找到于某了解了事情的始末:原来邹某拖欠于某6万元货款一直未偿还,近期提出将城里的商品房低价转让给于某。原本价值40多万元的房屋,于某只需支付30万元,除抵扣6万元货款外,于某再支付24万元即可获得该房屋。双方还约定当天下午3点在于某家中签订协议。
当张莉贤告诉于某,邹某早已将该房屋出售时,于某不愿相信,毕竟是从小一起长大的熟人。而且于某觉得,如果交易为真,那也是十分可观的,万一邹某是真的遇到困难了呢?眼见无法说服于某,张莉贤便向于某提议,一定要先见房产证,确认无误才继续交易。
在村两委、网格员和微网格员的建议下,于某电话联系到邹某,要求邹某下午签合同时将房产证交给其暂时保管,以便购房后及时过户。邹某坚称付款后先交钥匙,下周办理过户手续时会将房产证交给于某。双方僵持几分钟后,于某依然坚持立场:“不见房产证不付款!”邹某自知事情败露,便称有事匆匆挂断了电话。至此,于某才相信了网格员与微网格员所说的确是事实。
惊险一幕后,于某对微网格员和网格员让其避免巨额经济损失的认真负责表达感谢,并表示因顾及和邹某多年的邻里感情,不予追究其诈骗事实,但一定会通过法律手段追回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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