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资料图)
1、(一)考录对象和报考职位考录对象:现任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且任职满3年以上(计算到2016年7月31日),且符合《招考公告》、《报考指南》和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2、报考职位:本县(市、区)设置的乡镇(街道)公务员定向招录职位。
3、(二)报考特殊条件1.报考从村(社区)干部中定向考试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职位的,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村(社区)主职干部不超过45周岁(1970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村(社区)干部不超过40周岁(1975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2)具有高中、技工院校、中专以上学历。
4、2.不能报考的特殊情形报考从村(社区)干部中定向考试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职位的,除本方案规定的一般情形外,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也不得报名:(1)曾受过撤职(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的,近三年(至2016年7月31日)受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行政处分和警告、严重警告党纪处分或者处分期、影响期满后至2016年7月31日不足三年的;(2)兼职任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的。
5、(三)考试、考察内容考试单独命制试题,不考行测、申论,考综合知识测试一科;考察体现岗位和报考对象的针对性,主要内容如下:1.考试的主要内容是: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推进村(社区)发展、联系服务群众、依法依规化解矛盾纠纷和处置突发事件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突出岗位适应性和实际工作能力。
6、2.考察的主要内容: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业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察德、能力和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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