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苏州春兴精工(002547)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兴精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孙洁晓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以下简称“江苏证监局”)出具的《江苏证监局关于对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及孙洁晓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2023]65号)(以下简称“警示函”)。
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充分被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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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函显示,公司未在2016年至2020年定期报告中披露与实际控制人孙洁晓相关的承诺事项及具体履行情况,孙洁晓在公司自2016年4月开始与普创天信开展保理业务时承诺,若普创天信到期无法归还欠款,则由孙洁晓以自有资金偿还保理欠款。公司直至2021年4月,孙洁晓履行了上述承诺后,才在2021年年度报告中进行信息披露,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充分。
江苏证监局认为,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证监会公告[2013]55号)第一条、第八条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40号)第二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号)第三条的规定。
江苏证监局还指出,孙洁晓作为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对上述信息披露违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
对此,春兴精工表示,将按照上述《警示函》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江苏证监局提交书面报告。目前,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高负债高质押 实控人禁入股市10年
资料显示,孙洁晓出生于1967年,本科学历,曾任春兴精工董事长、总经理,上海春兴电器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
2023年2月11日,春兴精工曾发布公告称,公司实际控制人孙洁晓于2023年2月10日收到苏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孙洁晓因涉嫌内幕交易罪被提起公诉,该案件在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这是上市公司中为数不多的董事长因为涉嫌内幕交易罪被检察院公诉的案例。
证监会认定,2018年7月,由于孙洁晓等通过内幕消息非法持有股票,证监会对对孙洁晓等被处以25万元罚款。此外,孙洁晓利用实际控制的上市公司的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行为恶劣、违法情节严重,证监会拟对孙洁晓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此外,据不完全统计,春兴精工从2014年3月开始进行股权质押,以年均50次的频率进行股权质押。自2018年6月开始,以月均超40次的频率进行质押,截止2018年12月28日,全年质押高达50次,合计2200多笔。
不仅春兴精工的质押频率和笔数节节高升,其实控人的质押也已超九成,在平仓线边缘游走。
据公告信息显示,截止2018年9月,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洁晓先生共持有本公司股份434,820,000 股;累计质押的股份为 433,959,991 股,已质押股份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 97.83%,占公司总股本的 38.47%。
能否再次扬帆起航?
尽管,经过不断发展,春兴精工目前已成为国内领先的精密铝合金、镁合金结构件和通信射频器件制造与服务供应商为客户提供精密制造的整体解决方案和一站式服务,也已逐步发展形成了在通信、消费电子和汽车行业中的三大主营业务板块。
但在孙洁晓辞去董事长、总经理职务之后,春兴精工的业绩开始逐年下滑。2019年,春兴精工的净利润跌到2213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之后,净利润已经亏损,为-2731万元,但此时春兴精工的营业收入还有72.6亿;2020年,春兴精工的营业收入跌至51.5亿元,净利润亏损10个亿;2021年,春兴精工的营业收入萎缩至27.6亿元,净利润继续亏损10个亿。
春兴精工于2023年1月31日披露了2022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区间为盈利2,800万元—4,000万元。
值得关注的是,春兴精工又在2023年4月19日发布公告,修正了2022年业绩预告,公司预计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1.3亿元-1.7亿元。
尽管在新能源汽车行业飞速发展背景下,春兴精工作为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供应商,迎来了发展契机。
至于春兴精工能否再次扬帆起航,还有待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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